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黄盛)沪市ETF尾盘改集合竞价、扩展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品种、主板ST、*ST股涨跌幅限制由5%调整至10%……A股交易新规于7月6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沪深北交易所于4月24日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统称《交易规则》),标志着A股交易制度迎来新一轮系统性优化。

根据《交易规则》,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证券范围将由此前的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股票以及沪深ETF。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保持不变。

沪市A股和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深市A股、ETF以及北交所A股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围后,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成交时间,有助于满足调仓、配置等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稳定性,为中长期资金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交易渠道。

同时,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机制调整。沪深交易所明确,主板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至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基金收盘交易机制也得到进一步优化。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形成收盘价。业内人士认为,连续竞价机制下,尾盘价格可能受到大额订单影响。调整为集合竞价后,有助于抑制尾盘操纵,提高收盘价格的稳定性和代表性。

此外,根据《交易规则》,创业板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存在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较大的特点,引入做市商后,专业机构通过持续双边报价,可以减少价格波动,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盘后统一确认”调整为“盘中实时确认”,与科创板保持一致,提高大宗交易效率。

北交所也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由原先的“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

沪深北交易所均表示,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持续研究优化交易制度,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市场交易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编:杨虞波罗、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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