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媒体博主“李要得”创作发布的“搭乘巡游出租车跨越2200余公里抵达拉萨”短视频短时间内在抖音平台广泛传播,截至7月6日,点赞量已超2000万。7月5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公告称,“李要得”的短视频满足奖励条件,将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李要得”则在最新视频中表示,非常感谢西藏,决定奖励到账以后,给两位师傅一人1万元,剩下的奖金将捐出。

△“李要得”的视频点赞量已超2000万。

7月6日,记者联系上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藏自治区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西藏文旅资源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是今年3月发布的。目前,正在进行2025年的奖励申报,现已完成初审,在交由相关处室进行进一步审核,奖金还没有发放。

工作人员表示,“李要得”的视频引发了较大的反响,因此,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以公告形式先行回应网友关切。

今年3月,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体育局3部门联合印发《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18项实施细则。而《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属于18条实施细则之一。

《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提到,“鼓励各相关主体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西藏文旅资源,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单个账号的单个原创作品点赞量达到30万(含)以上,奖励1万元;点赞量达到50万(含)以上,奖励2万元;点赞量达到100万(含),奖励3万元。同一作品在同一平台或多个平台多次传播的,以最高的点赞量作为标准,不叠加计算点赞量,对应档次享受奖励资金、不重复奖励。单个账号的单个原创作品点赞量达到500万(含)以上,并形成类似“淄博烧烤”等现象级热点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热点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显示,奖励申报于每年3月底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报送上年度申报材料,以自然年度为一个完整奖励年度(2025年奖励从9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每年3月31日前,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上报奖励申请文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进行最终审核。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按规定线上线下多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资金拨付,《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显示,奖励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最终审定结果,将奖励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各地(市)、县(区、市),由地(市)、县(区、市)按程序兑现。

“李要得”的视频属于2026年的作品,按照《新媒体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原则上应于2027年3月底集中报送,审核后进行奖励资金兑现。

△网上掀起宣传西藏文旅的热潮。

记者注意到,“李要得”的视频走红之后,“我也来拍西藏宣传视频了”登上热搜。网友们纷纷晒出自己拍摄的西藏宣传视频,化身西藏文旅推荐官。其中博主“刘敢敢”的点赞量已经超过200万,她告诉记者,视频是去年6月在纳木错拍摄的,希望通过舞蹈和西藏风景结合的方式,向大家推介西藏风光。“如果能获奖,我将把奖金捐给西藏用于公益。”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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