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8时25分,禹城市禹莒路9公里+950米处,一场本可避免的惨剧骤然发生。

彼时,路况良好、视线开阔,路面车辆有序通行。然而,一辆车牌号为鲁N牌照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却突然与前方正常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正面猛烈碰撞。“哐”的一声巨响后,人力三轮车驾驶人、伦镇郎屯村村民张某花当场倒地,不幸身亡。

然而,事发路段平坦笔直,没有任何道路安全隐患。那么,事故究竟如何发生?公安交管部门调查后还原了令人痛心的真相:肇事驾驶人张某祥,同样是郎屯村村民,事发前通宵劳作,身体已极度困倦乏力,却仍强撑着驾车上路。更严重的是,他并未取得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所需的D证,属于典型的准驾车型不符。

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两条法律红线,被张某一一逾越。

而最令人愤慨的一幕,发生在事故之后。张某祥没有停车施救,没有拨打报警电话,而是选择驾车逃离。为逃避追查,他刻意改变行驶路线,躲避沿途监控,一路逃回自己家中。

原来,张某祥后来虽在亲属劝说下返回事故现场,但面对执勤民警,他仍心存侥幸,刻意隐瞒身份。民警反复讯问,他才最终如实供述肇事经过。肇事逃逸,证据确凿。

“如果当时他能停下来、及时报警、救助伤者,或许悲剧的后果还有挽回的余地……”办案民警摇头叹息。然而法律没有如果。等待张某祥的,不仅是刑事责任的严厉制裁,还有高额的经济赔偿。而这场飞来横祸,也让张某花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瞬间坠入深渊。

公安交管部门郑重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救助伤者、保护现场、主动报警,是每一位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妄图逃逸的行为,只会加重法律后果。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严守交通法规,持证驾车、拒绝疲劳驾驶,敬畏生命、恪守法律底线。


免责声明:以上数据来源于天眼查等平台,相关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31-85193563。

本文来源: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