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我国明确目标: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基本实现个人“无自付”。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优化生育保险配套政策,强化生育医疗待遇保障,推进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截至7月10日,全国28个省份278个统筹地区,对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定点、支付等方面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无自付”,泰安位列实施地区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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