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建筑也能“认养”?山西一县鼓励个人认养未定级古建,最长可使用20年
一座清代古戏台,在荒废多年后重焕新生。
近日,千万粉丝博主“南翔不爱吃饭”在山西寿阳县东郭义村完成了一座清代古戏台的认养与修缮,不仅让这座古建筑重回村民生活,也让一个新鲜词——“认养文物”走进大众视野。
认养文物到底怎么操作?谁有资格认养?认养之后又能做什么?对此,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了寿阳县文物所所长庞利军。
东郭义村戏台修缮前
戏台修缮后
谁可以认养?认养后拥有什么权利?
2025年底,寿阳县正式出台《寿阳县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办法》,对认养主体、程序、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办法,认养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庞利军告诉记者,认养几乎没有门槛,“企业也好,个人也好,只要没有违法记录,都可以进行认养”。
他介绍,认养包含“认”和“养”两个环节——“认”是领回修缮,“养”是修好之后的活化利用。
认养人需先与文物所在的村集体签订协议,再按照文物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修缮,整个过程遵循“修旧如旧”原则。“不是你认了之后直接就去修,文物部门会指导你一步一步怎么开展,怎么规范修缮过程。”庞利军说。
认养协议(图据山西文旅)
最长使用权20年,可合理经营利用
修缮完成后,我能拿它做什么?
庞利军介绍,认养人可获得该文物建筑最长20年的使用权,并可进行合理经营利用。“可以作为旅游景点,也可以作为文化展示场所,”庞利军说,“人家花自己的钱修好的,修好之后合理利用,经营收入可以用来反哺文物的日常养护。”
当然,利用必须在文物部门监管下进行,“有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必须符合文物活化利用的相关要求”。
根据认养管理办法,认养主体可将文物建筑用于建立博物馆、展览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辟为游览场所;近现代民居类建筑还可作为民宿、茶室、传统工艺作坊等服务场所。
重新焕发生机的古戏台(图据博主南翔)
为什么要推行认养?500多处文物“等不起”
“地上文物看山西”,山西古建之多、之珍贵全国闻名,但这也意味着保护压力之大。
庞利军给出一组数据:寿阳县有653处文物,其中仅有58处是有保护级别的,剩余500多处都是未定级的,绝大多数都是古建筑。
“数量多,政府肯定保护不过来。”庞利军坦言,“对政府来说保护压力大,资金有限,不可能靠几年或十几年就把所有文物都保护完成。”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寿阳县从2021年起开始探索文物认养路径,2024年形成试行办法,2025年底正式出台《寿阳县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寿阳县已有5处文物建筑被社会力量认养。“效果挺好。”庞利军说,这种模式不仅缓解了政府资金压力,也让古建通过社会力量修缮后真正“活”了起来。
南翔修复的那座清代古戏台,便焕发了新生机。据山西文旅发布的视频介绍,南翔签了十年认养协议,修缮戏台后,还邀请一些剧团下乡演出,在这里聚集的村里人又多了起来。
“因为这是个新东西,我们也在不断摸索。”庞利军说,“让更多的力量参与到保护行列当中,让更多的建筑传承下去,这是我们的初衷。”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殷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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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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