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查”织密生态防护网 德州推动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化“一案双查”机制,将行政执法、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紧密衔接,构建全链条治理闭环,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地见效。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办法》,印发市级细化办法,指导12个县区分局同步建立机制,构建“市级统筹、县区落实、全域覆盖”的“一案双查”制度体系,实现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同频共振、行政执法+损害赔偿+生态修复全链条治理。
坚持立案即筛查,按照“谁调查、谁筛查”的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同步开展损害线索筛查。调查即取证,委托第三方同步开展损害评估,实现执法证据与赔偿磋商证据共享共用。处置即衔接,建立“修复与处罚挂钩”机制,对积极履行赔偿、开展修复的当事人,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一案双查”纳入执法监督核心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定期会商,强化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通过“一案双查”机制,形成“违法必处罚、损害必赔偿”的鲜明导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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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德州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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