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舒平

7月30日晚间,国内“假发第一股”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600439)发布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方巨额资金占用、虚增货币资金、定期报告虚假记载、关联交易未披露等多项信披违法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合计罚款1250万元,多名高管一并被罚,公司股票7月31日停牌一天,8月3日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瑞贝卡。

公告显示,2022年至2024年6月,瑞贝卡及其全资子公司许昌瑞贝卡发制品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艺公司)向控股股东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2023年、2024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14550万元、123329.11万元、45730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40.50%、44.73%、16.72%;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3850万元、30974万元、2944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8.43%、11.24%、10.77%。截至2024年12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为隐瞒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实,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瑞贝卡通过虚构资金入账、资金往来不记账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货币资金22850万元、30974万元、2944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4.35%、5.86%、5.64%。瑞贝卡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存在重大遗漏,虚增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及工艺公司向瑞贝卡控股等关联方划转资金或代其偿还债务,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达38.78亿元。截至2025年6月,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公告截图

根据这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南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对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对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董事长、总经理郑文青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董事、财务总监朱建锐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监事、资金部门负责人陆小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董事、董事会秘书胡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控股董事局主席郑有全处以330万元罚款;对瑞贝卡控股董事、副总裁陆素月处以280万元罚款。创始人郑有全、公司董事长郑文青父女均位列被处罚人员名单。

公司股票7月31日停牌一天,8月3日复牌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瑞贝卡,涨跌幅限制为10%。

资料显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0月24日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2003年7月10日瑞贝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是一家集发制品及发用纤维原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发制品专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