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发布
据了解,《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26年6月26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7月23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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