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原配求助律师:如何核实胚胎已销毁?伪造结婚证算重婚吗?医院的责任边界在哪?律师解析

近日,“妻子申请销毁丈夫婚外胚胎遭拒”一事引发公众关注。

起因是江苏无锡的朱女士无意中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使用伪造的结婚证,到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该院完成了试管婴儿胚胎培育。她以妻子的身份联系医院希望销毁胚胎,遭到院方以“双方均自称合法配偶,医院无法辨别真伪”为由拒绝,仅同意封存胚胎。

朱女士丈夫近日对媒体称,在律师见证下,他已向医院主动申请销毁胚胎,但朱女士从未收到任何官方的书面确认。而伪造证件的丈夫与第三者,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事后丈夫还向她提起了离婚诉讼。

为捍卫合法权益,朱女士将涉事医院、丈夫唐先生及第三者一并诉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人格权纠纷为由正式立案维权。该案于2026年7月30日首次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结果。此外,原定于8月11日开庭的离婚诉讼案也已确定延期,恢复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层层叠叠的诉讼程序、悬而未决的处置结果,让这场漫长的维权之路布满迷雾。为厘清案件核心争议、找准维权方向,8月9日上午,朱女士咨询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就案件中的关键疑点寻求专业法律解读。

朱女士(极目新闻记者现场拍摄)

焦点一:

丈夫声称胚胎已销毁

如何核验真实性?

谢文敏对朱女士表示,胚胎是否销毁,关键看证据,而证据目前掌握在胚胎的生物学父母(唐先生与第三者)以及提供辅助生殖技术的医院手中。她指出,若胚胎销毁发生在诉讼期间,对方应当通知法院审判人员进行监督,仅凭生物学父亲及其委托律师单方面告知,这一信息来源并不具备公信力。

“如果说已经销毁了,则需要医院出示销毁证明,并经过法院质证,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谢文敏说。

焦点二:

伪造结婚证是否构成重婚罪?

朱女士表示,自己已向无锡当地反映唐先生涉嫌重婚罪的情况,并向梁溪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自诉材料,但她也深知取证之难。

谢文敏对此强调,刑法对重婚罪有明确规定,核心要件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公众普遍认定为夫妻。单凭伪造结婚证的行为,尚不足以认定重婚罪。若要刑事追责,必须提供符合构成要件的证据,而这正是实践中极难突破的瓶颈。

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内对于建档的要求(极目新闻记者此前拍摄)

焦点三:

医院审核结婚证真伪的责任边界在哪?

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在给唐先生和第三者做试管婴儿胚胎培育时,未能识别出他们的假结婚证。对此,上海市卫健委称医院“没有错”,但不同医院执行标准不一。朱女士不解,“有的医院说一定是需要结婚证是真的,有的医院说只需要肉眼判断一下,这个执行标准在哪里?”

谢文敏解释,按规定,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配偶必须提供结婚证。但医院并无技术能力鉴别证件真伪,也无与民政部门联网的大数据系统,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上海市卫健委的认定符合现行法规,若追诉医院过错,难度很大。

听完谢文敏的分析,朱女士表示理解,但内心依然感觉无力。“整件事情看下来,对方披着合法的外衣,但好像每一点对我都不公平。”针对朱女士当下的境况,谢文敏给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并提醒她委托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应对。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柳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