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山东省气象台于8月9日10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受“白海豚”及其减弱填塞后的残涡影响,11-14日我省将出现大范围强降雨。省防指于8月9日10时,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
根据《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8月9日17时3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严格落实应急“叫应”机制。要把人员转移避险放在工作首位,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道路桥梁、旅游景区等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泰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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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泰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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