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仲裁”联动协同,青岛积极打造区域性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9月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青岛仲裁办以《依法监督与支持仲裁发展,守正创新铸牢青岛仲裁公信力,联合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青岛优选地》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仲裁法》,回顾总结法仲联动、司法审查等方面的工作,推进仲裁调查令、临时仲裁等创新制度落地实施,通过诉讼与仲裁的有机衔接,形成强大的解纷合力。
发布会上,青岛中院介绍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2022—2025年度)》《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2022—2025年度)》《关于支持商事仲裁发展施行调查令制度的暂行办法》三项内容。白皮书系统梳理了2022年至2025年四年间的仲裁司法审查工作,从案件数据看,近四年共受理各类仲裁司法审查案件405件,审结392件,结收比96.8%。收案量逐年增加,2022年67件,到2025年达到172件,增加超过1.5倍,反映了市场主体对仲裁的接受度、对司法监督的信赖度持续提高。与白皮书同时发布的,还有12件典型案例,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四年来审结的392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覆盖了当前仲裁司法审查的主要争议。
长期以来,“取证难”是制约仲裁实践的重要问题,这次发布的《关于支持商事仲裁发展施行调查令制度的暂行办法》,是青岛中院贯彻新仲裁法、支持仲裁发展的一项具体制度创新。在仲裁程序中,对与待证事实直接相关、仲裁庭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且证据在青岛辖区内的,仲裁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由持令的仲裁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或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同时,还明确了不予签发的情形,守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底线,严防制度被不当使用。
青岛仲裁办介绍了近年来青仲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升机构公信力方面的主要做法。青仲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仲裁理念,制定仲裁庭指定工作指引,完善组庭会议制度,集体研究提出仲裁庭组成人选,让“谁来裁”的过程公开可溯。2026年上半年,完成传统案件裁决书核阅及相关文书审核5663件次,同比增长14.8%,以一份份说理有力、裁决公正的仲裁文书让仲裁公信力可见、可信、可体验。优化升级智慧仲裁服务平台,围绕类案检索、文书生成、批量办案等核心场景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动仲裁服务从“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转变,大幅缩减当事人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深入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精准对接企业法律需求,重点跟踪金融科技企业,与山东省港口集团共建山东省港航国际商事法律研究与争议解决中心,探索建立法律风险防控行业模式,着力打造争议化解高地。与全市10个区(市)基层法院全部建立法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格局,深化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动合作,对符合仲裁条件的海事海商纠纷,在立案前进行调解分流。2026年上半年,青仲共调解和解结案7110件,调解和解率为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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