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酒店民宿也要有“冷静期”了?日前发布的《惠州市住宿(酒店、民宿)服务行业客房订单消费指引(试行)》,在退订规则方面明确,经营者不得采用“不可退”“不可取消”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则条款。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预订客房,享有一小时“冷静期”,冷静期内取消订单,经营者应全额退款。超过“冷静期”后,消费者因自身原因取消订单的,则按阶梯比例退款。

眼下正进入十一假期,酒店民宿预订的话题也再次热起来。惠州的这一新规,明确赋予消费者一小时冷静期,即下单后一小时内取消订单无须支付额外费用,可以说是精准破解了当前住宿消费市场的一大痛点。

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近年来,预订后即不可取消,或者哪怕是半小时内取消也被收取高额费用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当然,这里面有些属于特价房,商家和平台往往会特别注明“一经预订不可取消”,这尚可理解。但不少订单无差别设置硬性退订限制,即便刚下单,消费者要想取消也要支付不低的费用,其合理性和公平性显然存疑。

要知道,在日常消费场景中,消费者预订后因为比价,或其他原因而取消订单,其实是一种非常高频的情形。而允许1小时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既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照拂,也是对互联网消费习惯的一种尊重。

同时,“1小时”也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时间限度,不会对商家二次销售等权益造成太大影响。所以,从方方面面说,这种冷静期设置兼顾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理权益,算得上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权益平衡机制。

还要看到,明确设置清晰的冷静期,减少了消费者与商家、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强化了各方的规则预期,也能够从源头降低因为“一旦预订就无法取消”或“取消即扣费”引发的扯皮、投诉和处置、治理的综合成本。

综合来看,在住宿消费市场引入“冷静期”机制,确有其合理性,也具备一定的推广价值。当然,这一机制一旦实施,或不仅是对酒店经营行为提出新要求,也更可能涉及平台预订规则的调整,需要有相应的配合和跟进。

《指引》还明确,取消规则的设定应合理、透明,区分不同时间节点设置阶梯式扣款比例,而非一刀切地“不可取消”。这一点同样有着现实价值。整体来看,目前国内酒店民宿预订的取消规则,仍缺乏相对清晰的标准。预订后到底能不能取消,取消后该如何扣费等,不同经营者和平台之间,都往往差异巨大。

而即便有规则,也多是酒店或平台单方面制定,消费者多处于被动地位。着眼这一现实情况,从外部入手建立更清晰公平的行业规则,为商家和平台提供明确指导,也让消费者“心里有底”,确实是规范住宿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不可回避的一环。

更进一步,消费领域的“冷静期”设置,或还可以推广到机票预订等领域。要知道,在不少预付费消费场景中,长期以来都存在着消费者一旦下单就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留给消费者决策的容错空间相当有限,这一点在公平性上本身就值得审视。而设置合理的“冷静期”,有助于让更多人能够更从容地“下单”,这既是对各方权益的一种人性化的再平衡,也契合当前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大环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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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澎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