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刘映彝 通讯员 任晓 日照报道

“丢了800只鸭子关我们什么事,我们就要我们的工钱……”捉鸭队一行12人气势汹汹地到莒县阎庄街道热线办讨要捉鸭劳务费用。在安抚好工人情绪后,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紧急响应,经过综合研判后制定调解方案,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纠纷调解。

多维施策,层层拆解矛盾

为快速平息矛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针对双方当事人情绪过激、抵触直接沟通的现状,调解员当即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开了解诉求。养殖户张某一口咬定捉鸭队丢了3518斤的鸭子,除去损耗约800只鸭子,捉鸭队坚决不认。为厘清事实真相,调解员又启用案情还原法。2026年4月底,张某与某食品厂签订活鸭供货协议,协议约定由食品厂联系捉鸭队上门捉鸭装车,人工费由养殖户支付。纠纷当天捉鸭队共到场12人,捉鸭约3123筐,每筐装10只,每只约3.5斤,共捉鸭31230只(按只算人工费)。养殖场张某对运输车出货过地磅时记录的重量为110580斤以及捉鸭队捉鸭的数量予以认可。但食品厂进门地磅显示重量为107062斤,出现3518斤的重量差,按照每只约3.5斤的重量,中间差1000只鸭子,超过正常损耗。

调解员们了解到捉鸭队工人是在运输车出发以后才离开,数量也是当时核清的,也就说明在运输车出发前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结合重量和数量调解员们又开始计算,通过倒推进行验证,计算出捉鸭队捉鸭的重量约在109305斤,与出场过磅时的110580差1275斤,约为364只鸭。

数据测算完成后,调解小组开展行业行情调研,现场电话咨询街道的其他养殖户,了解正常的损耗及差重情况。结合本案实际,通过对比捉鸭时长及正常消耗产生的损耗,捉鸭只数及过磅时重量误差的梳理,对于捉完鸭到出场过磅的1275斤消耗属于正常消耗,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双方最终就捉鸭劳务费达成一致。

情法相融,化解深层症结

本以为纠纷即将顺利化解,新的问题再次出现。张某虽认可重量差额为正常损耗,但因其向食品厂供货环节仍产生近2000斤的损耗,依旧以各种理由延迟支付捉鸭劳务费,试图倒逼食品厂承担额外经营损耗,让调解工作再度陷入停滞。

对此,调解员采取情法共融的调解模式,双向开展劝导工作。一方面向张某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合作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内权责划分,告知其捉鸭队已按要求圆满完成作业,拖欠劳务费属于违约行为,若纠纷升级进入诉讼程序,张某不仅需要足额支付工钱,还需承担额外的维权成本与法律风险,得不偿失;另一方面秉持共情思维,兼顾双方难处,既体谅养殖户经营期间面临的市场压力与经济亏损,也向张某阐明务工人员收入不易,工钱是多名工人的劳动血汗。

与此同时,调解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协调捉鸭队协助张某对接食品厂,指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处理供货环节的亏损问题,帮助张某解决后顾之忧。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张某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自愿履行付款义务。目前,双方已正式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养殖户已结清全部捉鸭劳务费,此次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调解感悟

结合本次纠纷及辖区内调解工作整体情况来看,受整体市场大环境影响,现阶段各类农业、工商业生产经营主体营收承压,经营者、务工人员普遍存在焦虑、浮躁心态,面对利益纠纷时极易丧失理智,激化矛盾。此类经营性纠纷不仅涉及权责划分、数据核算等,更涉及复杂的情绪因素。

在处置同类纠纷时,不能单一依靠法律条文硬性裁决,需坚持“先稳情绪、再解矛盾”的工作原则。优先做好双方情绪安抚与心理疏导,消解对立和抵触心态;再结合案情还原、数据核验、行业调研等方式厘清事实、明确权责;最后以法理为底线、人情为纽带,情理法三维融合开展劝解工作,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高效化解基层矛盾,护航辖区生产经营秩序平稳有序,筑牢基层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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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日照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