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医健康说 | “食物中毒”和“吃坏肚子”不是一回事!专家划出关键分界线

海报新闻记者 孙海燕 实习生 武雨姝 傅子越 济南报道
7月23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鲁医健康说”系列健康知识发布会“夏季食源性疾病防治”专场。会上,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肠胃外科副主任医师甄亚男就“食物中毒”和“吃坏肚子”两者的本质区别、识别要点和处置原则作出明确辨析,为公众划出一道清晰的安全分界线。
甄亚男介绍,夏季绝大多数腹泻属于普通食源性胃肠炎,即“吃坏肚子”,细菌在食物中繁殖后,其代谢产物或细菌本身刺激肠道黏膜引发局部炎症,症状以腹泻、腹痛、恶心为主,病程具有自限性,绝大多数患者1至3天可自行缓解。
而真正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后,毒素经肠道吸收进入血液,直接损害神经、肝脏、血液系统乃至呼吸中枢。甄亚男举例说,误食毒蘑菇、河豚、发芽土豆,或食用变质海鲜、久放剩菜中产生的组胺和肉毒素等,都属于典型食物中毒。这类情况与普通“吃坏肚子”有本质不同:致病物不是“细菌”而是“毒素”,攻击目标不是“肠道”而是“全身”,处置窗口极窄,危险程度呈几何级上升。
甄亚男给出清晰的自查线索:普通“吃坏肚子”主要表现为消化道局部症状,水样便腹泻、脐周阵发性隐痛、轻微恶心,一般无高热或仅有低热,精神状态正常,尿量减少较轻。
食物中毒的警示信号则超出肠道范畴:进食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内,突发头晕、口唇或指尖麻木、视物模糊、复视、说话含糊、吞咽困难、四肢无力、抽搐甚至意识障碍。
甄亚男特别强调,若食用不明野生菌、不新鲜海产品或外观异常食物后出现上述任何一种神经系统症状,要立即就医,同时务必把吃剩的食物和包装带给医生,便于诊断。
无论属于“吃坏肚子”还是食物中毒,一旦出现以下四种信号,均须立即去医院:
1.脱水信号:呕吐腹泻持续超过24小时不缓解,尿量极少、尿色深,站立时头晕心跳加快,老人儿童若出现嗜睡、反应迟钝、意识模糊已属重度脱水;
2.高热或血便:体温超过38.5℃伴寒战,大便带血、带黏液,或呈柏油样、洗肉水样;
3.腹痛性质改变:由脐周隐痛固定至右下腹且加重,或腹部硬如木板、按压松手时疼痛加剧;
4.进食可疑食物后出现神经症状:麻木、视物模糊、言语不清、抽搐等。
甄亚男最后特别提醒,孕妇、婴幼儿、老年人、糖尿病人、肿瘤治疗期患者、胃肠术后患者,一旦出现呕吐、腹泻、进食差,应尽早就医,及早干预是保障安全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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