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黄澜法智”实践队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调研交流
7月20日,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2026年暑期“三下乡”“黄澜法智”实践队走进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公益诉讼审判实践开展专题座谈学习。实践队结合上午前期调研所得,从法学专业视角与环资审判一线法官深入交流,探寻流域生态司法协同治理路径。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耕黄河入海口湿地、油区、海域特色环资审判多年,落地“1533”生态司法工程,建成多处巡回法庭、生态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打造“长河东盏”特色司法品牌,统筹湿地保护、油气开发、海域管控、黄河安澜等多元司法需求,是守护黄河入海口生态安全的司法前沿阵地。

座谈过程中,法官们整体介绍了本地环资审判工作体系、特色司法机制与多年办案成效,围绕黄河口独有生态案件类型、公益诉讼完整办案流程等内容展开分享。双方围绕多类实务问题开展互动交流,涵盖卫星遥感、无人机、水文监测等科技手段作为诉讼证据的采信规范,生态损害鉴定、修复判决执行中的现实难题,行刑衔接、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巡回审判普法成效、基层司法资源配置、生态风险事前防控举措等多个方面,法官们结合真实办案案例逐一进行梳理解答。

队员们通过本次交流,打通了水利一线监测、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之间的认知脉络,充分认识到黄河河口生态治理存在的独特地域难点,明晰了法学理论与基层司法实践的现实差异。(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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