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邓丽伟 通讯员 申珊 日照报道

为保障公共安全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扰民,县政府日前印发《莒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合理调整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通告》明确禁燃区域范围由“东至屋楼大道、西至柳青河、南至望海大道、北至胶新铁路与313省道以南的区域”调整为“城阳街道、陵阳街道、浮来山街道、店子集街道、阎庄街道全区域,刘官庄镇(瓦日铁路以东区域)、龙山镇(杏园路—银杏大道—鹤河以西区域)、寨里河镇[鹤河以北区域(不含马家河水村)]、峤山镇[田家峪村—王家崮山村—宋家崮山村—莲花村—小朱家庄村—张家岭村以西区域(含以上自然村)]。”。

莒县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栏目 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的通知 http://www.juxian.gov.cn/art/2026/8/31/art_299076_82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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