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山东省惠民地区公路段革命委员会,文件形成时间为1979年10月4日,题名为《关于修建北镇黄河大桥引桥的几点意见》。文件内容是惠民地区公路段革命委员会就修建北镇黄河大桥引桥提出的三点技术意见。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根据黄委会黄工字(78)第86号文和山东河务局(78)黄工字第272号文精神,对修建北镇黄河大桥引桥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根据黄河行洪行凌的需要,滩区内引桥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桥,不宜修筑土堤以免造成行洪障碍,其引桥桥孔跨度不小于30米,以免卡冰阻水造成危害。

引桥与大堤联接标准,按2030年水平确定即该大堤设计高程28.99米(大沽标高以下同)。大堤临河堤脚外50米,背河堤脚外100米之内不宜修筑建筑物。引桥与大堤联接建议采用引堤联接,以适应大堤加高帮宽。当前,引堤修做高程可与引桥平,即27.377米。大堤背河修筑辅道与地面公路联接。这样越堤公路可维持30多年不变动,下次加堤只需加高引堤即可,不再牵扯引桥拆建。

为确保防汛运料需要,顺堤与公路需做十字交叉坡道,以保证大堤正常通行,坡道的纵坡应不小于1:20,顶宽9米,并修做7米宽的柏油路面。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姜钦海 吴森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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