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推动“租地即开工”政策落地见效,近日,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租地即开工”实施办法》培训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征主持会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财金集团、县城投集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分析了传统审批模式的痛点——土地使用权人与投资主体不一致,导致手续办理受阻,“谁的地办给谁”的桎梏严重制约了项目落地效率。随后深入讲解了“租地即开工”改革的重大意义,该政策允许承租人凭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以投资人身份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有效破解“有项目、无土地”的落地难题,让土地资源要素充分流动。

会议对政策适用范围进行了精准界定——凡租赁县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依法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均可适用。同时,系统解读了《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范本)》的核心要点,明确出租合同须严格界定土地用途,租赁年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培训还详细介绍了“租地即开工”的四阶段闭环办理流程:意向签约阶段、前置预审阶段、合同签订阶段、集中发证阶段。

会议分享了惠民县的改革实践案例。山东金通惠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建筑铝型材项目,通过租赁经济开发区57.528亩土地,顺利开工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4万吨建筑铝型材,年产值达1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20人,为“租地即开工”政策落地见效提供了生动注脚。

此次培训会系统阐释了“租地即开工”政策的核心价值——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举措,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通讯员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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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